苹果称华为商标抄袭EARPODS被驳回
三言财经 10月20日消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商标文书,商标文书号为(2021)商标异字第0000112008号,类型为商标异议决定书。文书正文显示,异议人为苹果公司,涉及商标为“HUAWEI MATEPOD”商标。
苹果公司认为该商标恶意摹仿、抄袭“POD”、“IPOD”、“EARPODS”、“AIRPODS”等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认为,双方商标英文字母构成不同,读音及整体外观区别明显,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苹果公司称恶意摹仿、抄袭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缺乏事实依据并准予华为公司“HUAWEI MATEPOD”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