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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不存在强制客户接受合同条款的情况
Feng 2021-12-30 19:12

三言财经 12月30日消息,据新浪科技消息,有消费者陈先生爆料称,杭州小鹏汽车与其签订的购车协议存在霸王条款,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杭州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小鹏汽车存在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万。但小鹏汽车仍拒绝道歉并拒绝他重签合同的要求。陈先生还表示,被处罚后,小鹏汽车只是修改了杭州地区的购车合同,其他地区仍在沿用此前的非法合同。


针对存在霸王条款一事,小鹏汽车回应称,本次事件是2019年9月已经完成相关备案的事宜。 小鹏汽车的合同是“预设合同”,是为了方便协商事先拟定的条款,消费者如果对其中有异议,可以协商修改合同,不存在强制客户接受合同条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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