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侵犯百度名誉权案终审败诉 被判赔偿18万
三言财经1月9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院对于百度起诉罗昌平侵害其名誉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责令罗昌平向百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共计18万元,并在其新浪微博显著位置持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
据此前报道,2018年年初,前媒体人 “罗昌平”发布微博,称“百度有一个‘打头办’,因为表现好,年终奖五个月奖金。厉害…”,并配发了微信聊天截图,内容即是关于“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内容。2月5日,百度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罗昌平诉上公堂,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共计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