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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左晖被限高消费:使用法律标准上有差异都是可以解决的
Joice Wang 2019-03-11 15:44

三言财经3月11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限制消费令,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左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3月8日,链家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经内部核查,此事情与一起北京东城区的房产交易有关。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暂停交易,在买方(原告)起诉后,法院判定买卖双方继续执行,卖方(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未执行法院决议,因此原告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链家是此单交易的居间服务方,一直在积极配合买卖双方的交易推进,因判决判项列明链家需要协助办理过户,因此链家也在本案中被列为被执行人。此案和左晖先生没有实质关系,我们正向法院积极沟通。”


3月11日,据北青网报道,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工商联界别举行小组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贺小荣谈及链家地产董事长左晖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一事时表示,“案件发生在基层法院,目前还没看到全部的文件,如果说有一些案件在法律上,使用法律标准上有差异,这个都是可以解决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各级人民法院都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生效判决都是要尊重的。我们要看谁是执行义务的人,如果一个法定裁判文书判定了他是执行义务的人、有义务执行判决的人,才能对他采取措施,没有执行的义务,他肯定不会承担这个责任,这个问题我相信不是非常难解决,通过法定程序一定能够解决。”


Joice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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