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4月3日消息,昨日就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通报了管理人自进驻金立后的调查情况以及未来安排,主要围绕着金立集团的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选举债权人委员会三大议案进行讨论。
据悉,去年12月10日,深圳中院公告称接受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金立的破产清算申请。当月19日,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金立管理人。
报告显示,截止至2019年3月21日,共通知了55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共372家进行了申报。申报人民币总额195.29亿元,申报美元2.34亿美元,申报港币总额339.6万元。经管理人审查,已初步认定并编入《债权表》债权324家,认定债权总额为173.59亿元(包含外币债权)。
会上,管理人还公布了金立财产变价方案和管理方案,以及提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据悉,债权人委员会拟由6名债权人代表和一名金立员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在最后的表决环节中,财产管理方案得到了192票同意票,占比为63.37%,得到通过;财产变价方案得到了195票同意票,占比为64.36%,得到通过;关于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得到了180票同意票,占比为59.41%,但由于这部分债权人的债券总金额只有50多亿,占总负债的比重不超过50%,因此不被通过。
这三项决议中,财产管理方案主要针对的是,金立公司管理人如何对金立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财产变价方案主要针对的是,金立公司管理人如何裁定金立公司资产的价值;关于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则是提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管理人在下一步工作计划中称,已设置了重整事务部。在前期除了清算工作外,将积极推动金立下属子公司合并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清算转重整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