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技新闻
4月2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前段时间社会热议的视觉中国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文辉在发布会上向现场记者作出回应。
他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职能部门约谈了视觉中国,并且作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胡文辉强调,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贯坚持的立场,同时也反对任何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4月11日,因为将科学机构公布的首张“黑洞照片”纳入版权图片库,视觉中国(000681)遭广泛质疑。网友随后发现,国旗、国徽的图片、公司的标识也出现在付费图库中,一些公司和个人还质疑视觉中国存在“碰瓷式维权”、“勒索式营销”行为。
4月18日,视觉中国发布公告,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4月11日对汉华易美天津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查明,汉华易美天津在通过运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www.vcg.com)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且情节严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也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对“视觉中国”事件回应表示,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不能仅以水印当作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
4月24日,南京中院发布了2018 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视觉中国状告南京一医院侵权,二审被法院驳回》一案被列入其中。
南京中院在总结该案后表示,网络是著作权侵权的高发区,其中大量纠纷与图片的使用相关。打击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与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对原告著作权的合理审查是并行不悖的。在此类纠纷的审理中,应按著作权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非权利人虚构权利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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