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7月10日消息,近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泰迪熊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泰迪熊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泰迪熊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在京东发送的短信页面中植入泰迪熊公司的网页链接,停止在被控侵权链接中使用“京东”字样及京东LOGO,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0万余元。
被告泰迪熊公司官网显示,其是一家智能通讯服务提供商,专注于为手机厂商提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数据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智能通讯录(智能短信+智能陌电识别)、智能助理以及智能通讯营销效果平台等。
京东起诉称,泰迪熊公司对其发送给客户的短信及短信页面擅自进行了重构,并具体实施了以下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泰迪熊公司在其网站突出使用京东的权利商标,构成商标侵权。比如,泰迪熊公司从短信底部菜单中植入互动菜单“了解京东”,点击菜单后跳转至泰迪熊公司域名(teddymobile.cn)的网页,泰迪熊公司在该页面的浏览器域名位置突出使用中文“京东”字样并以类网址真实安全认证的标志予以显著提示,并在该网页主页面插入其他网站的“贷款”营销推广信息用于牟利。泰迪熊公司曾与京东及京东的关联公司有过商业合作,通过合作,泰迪熊公司接触并获取了京东的商标。
二是京东认为,泰迪熊公司利用京东的流量入口,夺取京东的商业机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泰迪熊公司在京东发送的短信内容中插入自身的网页链接用以争夺商业机会的手段不具有正当性,不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京东于近日将泰迪熊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泰迪熊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