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微信表情和红包著作权纠纷案开庭 腾讯获赔40万元
三言财经7月19日消息,据北京商报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为“腾讯”)诉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曙”)侵权案,案件最终以青曙理赔腾讯40万元侵权赔偿并承担诉讼合理支出告结。
腾讯称,被告方青曙在未经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由腾讯方创作完成的6个微信表情,该行为侵犯了其创作微信表情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除微信表情外,腾讯对微信红包聊天气泡和微信红包相关界面设计享有著作权,而青曙旗下开发运营的“吹牛”软件在提供红包收发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红包聊天气泡和收发界面与腾讯主张的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腾讯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与此同时,青曙开发的“吹牛”聊天软件通过整体抄袭、摹仿“微信红包”的全流程设计和微信软件界面及图标设计,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认。该行为涉嫌攀附腾讯产品竞争优势,通过“搭便车”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城市信用原则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这是首例涉及 “微信表情”和“微信红包”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