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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UP主遭欺负,名字被抢注商标,咋办!
Joice Wang 2019-08-07 08:39

来源:刺猬公社,作者:陈彬


B站美食UP主敬汉卿最近被一家公司告知,要求其账号改名。


这家公司名为“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金额仅有20元,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不过就这么一家公司,手头竟握有103项商标,其中大部分已注册成功,个别商标目前正在审核当中,商标内容均为各种自媒体,“敬汉卿”就是其中之一。


截自天眼查


随后,微信公众号“敬汉卿jhq”受到了来自对方的侵权投诉。


抢注他人自媒体商标试图盈利,这样的事情倒不算新鲜,以前也有发生。


火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就曾在2016年被媒体曝光,其一口气注册了一大批如“二更”“毒舌电影”等知名自媒体的商标,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最终迫于舆论压力,火传媒负责人杨子在微博上发帖解释称自己无任何盈利的目的,并愿意转让出这些商标。

不过这次的情况有点特殊。


不同于其他的自媒体,敬汉卿没有使用任何网名,而是用了本名“敬汉卿”作为其账号的名字。另一方面,这个名字在国内又较为少见,几乎没有什么同名者。如果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的投诉成立,敬汉卿的自媒体账号将被迫改名,无法再使用自己的名字。


“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敬汉卿气不过,当即在B站更新了一条动态,意外收获了一批大V的转发支持。


对方看到之后,竟没有收敛,直言威胁。“等做大被平台老板玩进去了就亏大了,这一天就不知道长点心呢!”


图源知乎@敬汉卿


最终,敬汉卿录了一段视频,讲述自己的经历,并上传到B站。如今,B站上这条视频播放量已突破1300万,B站官方账号“哔哩哔哩UP主执事”、官媒“共青团中央”与许多B站UP主纷纷出面帮忙维权。


当然,敬汉卿这次的维权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即便没有舆论的压力,对方这样的行为也侵犯了敬汉卿的姓名权。


截自B站


不过,这么一家注册资本仅有20元,经营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的公司,为何能手握如此多的商标?他们背后的逻辑又是怎么样的呢?


实际上,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这样的公司能够在夹缝中野蛮生长,源于2016年关于商标的一次调整。


2016年3月14日,商标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指出在审核商标时,将不再审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并简化商标办理的流程。商标局的初衷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所有商标办理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鼓励个体工商户进行创业创新,却给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这样的投机者留下了漏洞。


获得商标之后,这些投机者就能以侵权的名义来投诉这些自媒体。面对一纸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注册证,即便是平台方一时半会也难以辨别,往往只能按照侵权来处理。


当然也有例外。


近日B站官方就曾发布公告,不仅不会要求UP主修改昵称,更会为所有被侵权的UP主提供法律帮助。如果有UP主还未注册商标,也可以委托B站进行商标注册。


图源自B站


但对这些投机来说,不需要花费太多成本,就能轻松获取大批的商标。按照中国商标网上公布的收费标准,注册一个商标所花费的金钱在300元到1500元不等。为了避免“恶意注册商标”的嫌疑,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每个月商标的注册量都保持在10个左右,从不扎堆申请。


此时,作为自媒体运营者往往只有两条路,一是维权投诉,二是“花钱消灾”。


维权投诉固然能解决争端。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可一旦走法律诉讼环节,往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上诉期间商标本身依旧无法正常使用。


另一方面,并非所有自媒体运营者都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更多时候只能“花钱消灾”。一旦如此,这些投机者往往就能收获巨额的利润。


在这过程中,一旦有自媒体运营者因此暴怒,对这些投机者进行网络暴力或者人身攻击,反而还会给对方留下把柄。到头来,被侵权者成了被告。也正是如此,敬汉卿才多次在自己的视频中呼吁网友,不要网络暴力对方,不要以违法对抗违法。


截自B站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泛滥,国家也在不断修正法律,以保护被侵权者。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国家就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正,希望遏制类似的现象。


修正后的《商标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举个例子,如果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无法通过“敬汉卿”的自媒体账号获得广告收益,那么其将无法通过商标的审核。修正后的《商标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商标法》无法触及的地方,国外公司在华商标的注册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们买了一个以色列的化妆品品牌商标,全套的,然后自己生产化妆品,产品很劣质,一看就是假的那种。”梅心平告诉刺猬公社(ID:ciweigongshe)。梅心平去年在一家跨境电商服务公司做媒体主管,接触过公司除了媒体之外的一些业务。


梅心平提到的这个以色列化妆品品牌,目前在国内各种渠道都有销售。


“成本价十几二十元,销售出去几百元,找了网红代理,小红书也有在做,销量还挺不错的”,他说道。但即便如此,这一模式却很难算是违法。毕竟这些国外公司在入华以前,其商标并不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


也正是这样,才导致许多商标抢注者,都将注意力放在一些尚未入华的国外大公司上。事实上,2014年苹果公司也因为没有“IPAD”的商标,支付了一笔巨额的费用。


这次的事件,也算是给所有自媒体人提了一个醒。


尤其是目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一定要提前注册好自己的商标,积极维权。不然到头来,无论是上诉还是花钱,都不太是一个能接受的选项。


Joice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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