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宗“校园贷”案宣判 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三言财经9月20日消息,9月3日,深圳南山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校园贷”案件,被告人张某、董某铭等11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处人民币2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收缴的手机、电脑主机等依法予以发还,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钱款。
2018年3月9日,深圳南方警方在多地联合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成功破获校园“套路贷”诈骗案,打掉诈骗团伙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逮捕11人,涉案金额高达1012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