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地图前高管离职自立门户 违反竞业限制被判赔260万
三言财经9月24日消息,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微,近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核心高管离职创立竞争企业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案。最终,该名高管被判返还用人单位竞业限制补偿金89万余元,并支付用人单位260万元的违约金。
据悉,林海原系百度公司的一名高管,于2018年3月30日辞职。2018年7月底,林海收到通知,百度公司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令林海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89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459万余元等。经审理,仲裁委支持了百度公司的部分请求。双方均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百度公司坚持其向仲裁委提出的请求,而林海则认为其不存在违约行为,请求法院判令其无需返还补偿金,不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海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应当继续履行,并按约返还竞业限制补偿、支付违约金。结合林海离职前担任岗位的涉密程度、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所占林海月基本工资的比例、林海违约的方式及时间等,一审法院判定林海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89万余元,并酌情判决其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260万元。 百度公司与林海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海林上海公司与百度公司经营范围、实际开展的业务均存在一定的重合,可以认定存在竞争关系。林海系海林上海公司的唯一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百度公司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为89万余元,一审依据约定判决林海予以返还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