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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送商标申请纠纷案: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
DorAemon 2019-10-09 17:33

三言财经10月9日消息,据财经涂鸦报道,近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闪送”商标的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信息,北京同城必应于2017年提交注册“闪送”文字商标申请,指定使用服务在第39类的3902、3902、3905、3906、3910及3911上,包含运输、拖运、海上运输、鲜花递送、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旅行陪伴、货物贮存。


2017年12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部分申请,认为该商标是纯中文商标,仅直接表示服务的内容特点,没有识别作用。


对此,同城必应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该案件在今年3月26日被公开庭审,并以同城必应胜诉告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同城必应提出的“闪送”商标复审申请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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