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加载中...
北京首张共享电单车罚单:“人民出行”被罚5万元,限期回收所有租赁电动自行车
DorAemon 2020-03-13 16:50

三言财经3月13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作出处罚5万元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交通委等十一家市属委办局于同年联合印发《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均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2018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640.jpeg


2019年9月1日,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人民出行”项目启动,在北京投放“人民出行”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面向全社会提供租赁服务,收取个人押金及租金,其投放及运营模式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北京市交通委多次约谈仍未整改到位。因此,市交通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人民出行”平台运营商罚款5万元;同时,北京市交通委责令项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人民出行”租赁电动自行车。

DorAemon
文章总数
1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