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因14万块民事纠纷
三言财经 5月16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13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针对中信证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发布了《限制消费令》,要求其不允许乘坐高铁以及飞机、列车软卧、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许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进行高消费,不允许旅游、度假等就九大限制。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限消令中指出,2020年05月0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余国菁申请执行与中信证券的证券纠纷一案,因中信证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信证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信证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张佑君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8年4月6日,余国菁(时为台湾居民)与中信证券因证券投资基金权利确认纠纷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裁决。原告余国菁诉称,2002年左右,他以余崞清(第一代身份证)的名义在中信证券办理了证券基金账户,因该身份证无法升级为第二代身份证,而且该身份证也于2010年遗失,但余国菁在办理的时候,相关申请为其亲自签署,也知晓该账户的密码。
余国菁认为,虽然其以他人名义办理账户的行为不妥,但其办理的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应归他本人所有,这也是他的主要诉求。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8年4月份以来,余国菁作为原告/上诉人,陆续与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支行、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证券营业部、中信银行(港股00998)深圳深南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因存在储蓄合同纠纷开庭,前海合作区法院审理内容未予公开。
其中,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证券营业部于日前收到了《限制消费令》,但并未公布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