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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电商“丽人丽妆”IPO过审,发审委提出三大问题
2020-06-09 19:07

三言财经 6月9日消息,近日,主营化妆品零售的“丽人丽妆”IPO通过审核。发审委会议对其提出三大问题。


第一,阿里巴巴集团子公司阿里网络为发行人的第二大股东,发行人业务基本通过阿里巴巴集团控制的天猫/淘宝平台开展。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与阿里网络及关联方关于优先业务合作的约定具体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对发行人业务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结合发行人业务、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等方面说明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及发行人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等。


第二,发行人从品牌方获取返利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不同品牌方的返利政策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同一品牌方的返利政策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获取新品牌合作的能力,报告期内品牌客户流失的原因;发行人与各品牌方合作及返利政策是否具备可持续性等。


第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商零售业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合作品牌销售数量、单价、订单数、客单价等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合作品牌报告期各期访客数、订单转换率、消费频次、人均销售金额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部分品牌订单转换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订单金额、时间、地址、购买频次、付款、物流及退换货等信息,说明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针对这些疑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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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丽人丽妆成立于2010年5月,是化妆品零售服务商,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韬,持股比例37.22%。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55%。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香水、化妆品、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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