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宣布,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天眼查方面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 “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天眼查回应称,企查查在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针对企查查公告内容,公司已经在准备提起反诉。
29日晚间,天眼查回应称,“不要贼喊捉贼,已准备反诉。”
天眼查表示,企查查侵犯天眼查、实施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下达行为禁止令的事实不会因此公告而被行业与公众忘记。且企查查在前述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
据悉,2019年9月,天眼查认为其拥有在先权益的"查公司 查老板 查关系"广告语及类似用语被企查查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导致了天眼查商誉及市场份额被侵占,给其造成巨大损失。天眼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企查查告到法院,并索赔520.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