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店可用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三言财经7月22日消息,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
《办法》指出,允许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三言财经7月22日消息,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
《办法》指出,允许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