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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供应商请的星巴克被开除,唯品会被判赔员工18万
DorAemon 2020-11-13 19:41

出品|三言财经
作者|DorAemon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判决书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唯品会)与其员工吴某劳动争议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广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唯品会向吴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万元。


该案于近日公布判决结果后,在社交平台中引发网友讨论。本案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涉及到员工“收礼”以及“出卖公司利益为己谋利”等行为。


唯品会指责员工吴某收受供应商赠送的星巴克下午茶两次共计8杯,而该员工表示自己同供应商一起喝的星巴克下午茶总价格未超过200元,属于正常人情往来。


众所周知,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对于员工“收回扣”、“利用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利益”等行为通常明令禁止。例如,很多企业要求员工处理对外关系时,都会要求员工如实上报与相关人员的所有财物往来,避免出现企业内的贪腐现象。


但是,实际操作中,员工和企业间往往会因性质界定缠身纠纷,也就是“收回扣”和“正常人情往来”的界定标准到底该怎么判定。


唯品会这个案例或许可以为企业与员工这类问题做出解答。


员工喝供应商一次星巴克下午茶

请客户代购口罩

将员工账号赠与外人


根据判决书,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唯品会与其员工吴某的争议核心问题在以下三点:


  1. 2019年10月,吴某收受供应商南极人杜某星巴克下午茶4杯;2020年2月20日,吴某再次收受该供应商提供的星巴克下午茶4杯,两次共计8杯。
  2. 2020年2月20日,吴某向上述供应商杜某购买口罩两盒。
  3.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吴某将本人花海仓内购账号借予公司外人员,也是唯品会供应商员工。对方可利用该账号购买唯品会给自己员工提供的内部折折扣福利商品,属于为特定关系人员谋利。


对上述三点,唯品会认为,吴某已经违反了公司制定的《唯品会管理红线》(下称《红线》)相关规定。即收受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之便或者公司资源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员谋利。

唯品会强调,《红线》明确规定了员工严格禁止之行为,明确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无论职级、结果、业绩,均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公司每年通过邮件公示、员工考试等方式给员工普及公司规章制度,吴某也参与其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吴某仍然明知故犯,多次触犯红线。

因此,唯品会认为与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员工吴某则强调自己并未触犯唯品会公司规章制度。

首先,收受供应商南极人杜某星巴克下午茶两次共8杯与事实不符。吴某称自己是在唯品会调查以及引导中写下该陈述,当时并未核实相关情况。

吴某表示实际情况是自己仅在不知情情况下接受过一次星巴克下午茶,共3杯,总价值为112元。根据唯品会《员工手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职工仅在礼品价格超过200元时需要上报并交予公司。

其次,有关向供应商杜某购买口罩行为,吴某自行支付口罩相关价格,并非收取他人礼品。吴某认为这属于和他人的私人来往,与唯品会没有关系。

第三,吴某称自己将私人账户借予他人不构成泄露公司秘密。花海仓APP是唯品会对公众开放的购物APP,任何外部人员均可注册并浏览以及购买商品。这意味着唯品会已经将商品信息对外公示。

此外,吴某透露唯品会内部使用的工作软件是“唯密APP”,该APP和花海仓APP互相之间并无关联。即使自己将花海仓APP的员工账号密码信息告知第三方,对方也无法通过该APP跳转至唯密APP。

法院:法律赋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

但是权利要建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对吴某行为认定为属于正常人情往来范畴,判处唯品会赔偿吴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饮用客户赠送的咖啡、通过客户代购口罩等行为,虽然不妥,但是未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围,予以理解,并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而吴某将花海仓账号赠予他人一事,一审法院认为,花海仓属于向公众开放的购物APP,吴某账号属于其私人账户,购买内购产品虽需要与员工账号绑定,但是未必导致秘密泄漏。此外,唯品会也并未能提供吴某具体泄漏的涉密信息以及相关证据。

此外,在长达一年时间里,唯品会未能证明公司对吴某的上述行为有口头谈话、提醒或者书面警告。吴某该行为发展一段时间后,唯品会却对劳动者处以最严厉惩罚。

一审法院强调,法律虽然赋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随意自由,而需以公平、合理作为基本原则。

综上,一审法院指出,虽然吴某的行为有所不妥,且确实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但并未达到严重之程度。法院依此判处唯品会赔偿吴某18万元。

一审判决后,唯品会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

广州中院二审的审理则主要集中在吴某将自己花海购账号赠予他人一事上,并且调查出了更多细节。

据判决书,唯品会通过花海购APP提供给员工的福利折扣商品,实际上存在部分商品是残次品、可退商品、包装挤压变形、局部脱线、缺少零件、缺少赠品以及存在使用痕迹等情况。

广州中院认为,员工内购商品虽然价格优惠,但是商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不能将其同相应商品的正常价值比较;此外,该案第三方总共通过吴某个人账号购买的商品金额为8262元,达不到严重程度。

综上,法院终审判决唯品会需要赔偿给吴某18万元。

在唯品会这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体现了“人情味”。正如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所言,“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要以公平、合理作为基本原则”。

所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对于员工因公与第三方产生财务往来,不应当即对员工“处以极刑”。公司规章制度应以人为本,灵活运用,方才能凝聚人心。

DorA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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