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1月12日消息,近日,深圳中院就平安一副总工程师侵占公款案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间,平安集团一副总工程师郑某锋以及行政助理黎某,利用职务之便 ,将虚构的报销费用拆分成5万元以下,由黎某发起申请,郑某锋审批通过后从平安科技等公司套取资金进行报销。
经调查,郑某锋、黎某以及杨某等人共套取平安科技公司人民币752480元,钱款被用于炒股和购买虚拟货币等。
本案一审判处郑某锋有期徒刑四年,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二审期间,杨某认罪悔罪,于2020年10月向法院账户缴纳2万元;郑某锋于2020年11月缴纳288340元;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于2020年10月20日出具评估意见书,同意杨某在该局接受社区矫正。
深圳中院最终二审改判,判处郑某锋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