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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伟被伪造签名提出公司,起诉公司后胜诉
2021-06-11 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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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财经6月11日消息,卓伟与北京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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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原告卓伟诉称,2019年1月,在其和投资中心没有参加会议的情况下,有人伪造其签名,孙存照和方晨曦通过加盖伪造的投资中心公章,形成了股东会决议,免去其执行董事职务;选举方晨曦为执行董事。同日,有人伪造其签名形成了执行董事决定,解聘程杰经理职务。被告北京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上述行为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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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不确定执行董事决定是否为原告本人签字,且投资中心在股东会决议中印章不真实,已被公安机关鉴定确定印章系伪造。


法院认为,被告大风行公司2019年1月的股东会决议缺乏成立要件,原告要求确认上述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请求等,本院予以支持。


本案裁判结果为,确认被告大风行公司2019年1月24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决定不成立;被告大风行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根据该股东会决议办理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