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4月26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两名90后航空客服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且三年内不得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还有两名购买信息的追星粉丝也获刑。
2020年6月,女子秦某入职某人才服务公司,被派遣至某航空公司担任国内客服代表;2016年至2018年,同为90后的女子李某就职于某呼叫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另一家航空公司系统业务,2018年10月离职后通过前同事查询航班信息。
2020年至 2021年间,秦某伙同李某,直接或间接利用查询航班信息的工作便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及各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向他人出售,部分购买者是在首都机场及北京朝阳区等地与二人联系。
其中,二人共同出售他人航班行踪轨迹信息1964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370条,非法获利共计40975.5元;秦某单独出售他人航班行踪轨迹信息383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24条,非法获利共计6260元;李某单独出售他人航班行踪轨迹信息 731 条、其他公民个人信息57条,非法获利共计18123元。
在庭审中,秦某某供述,她从2019年便开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购买信息的大多是追星的“粉丝”,部分“粉丝”获取舱单信息后,还会想办法调换座位以达到近距离追星的目的。李某则供述,她售卖的信息主要包括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航班轨迹信息、还有电话号码,大多数是明星的信息。购买者大多数都是粉丝,查询身份证100元每人次,护照150元每人次,航班舱单查询15元每人次,手机号120元每人次。
法院经审理查明:秦某、李某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千条,导致众多不特定公民的行踪轨迹、身份证件等个人信息面临受侵害的风险,严重侵害社会众多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法院认为,秦某、李某非法获取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张某、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追缴被告人秦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6747.75元、张某某违法所得38610.75元;禁止被告人秦某某、李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责令被告人秦某某、李某某共同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40975.5元,被告人秦某某单独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6260元,被告人李某某单独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8123元;责令被告人秦某某、李某某注销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使用的微信号,删除存储在其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张某某、徐某某则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及拘役五个月、罚金五千元的刑罚,同时法院依法对二人均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