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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常州天宁区法院判决一起非法爬取“小红书”数据案件。2019年至2021年,某网络公司利用爬虫技术非法获取“小红书”用户信息并发送广告,累计获利650余万元。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及两名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4年不等,并处罚金。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非法控制,侵犯用户隐私并破坏数据安全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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