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加载中...
弹幕将先审后播 人民日报:为短视频行业敲响警钟
2019-02-15 13:58:48

分享

三言财经2月15日消息,《人民日报》海外版今日发表评论文章《先审后播 弹幕迎良性发展》。


文中指出,近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的发布者和平台方提出详细要求,其中一大亮点是将“弹幕”划入“先审后播”的范围,进行“实时管理”。


《规范》中提到,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规范还规定,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切实履行版权保护责任。在未得到PGC(专业生产内容)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此外,网络短视频平台还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用户生产内容)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文章认为,严厉管控明确了主管部门净化网络环境的决心,为短视频行业敲响警钟,增强商业公司“创造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的责任,有利于产生高质量弹幕内容。新规出台后,各大平台意识到大量增加人工审核非长远之计,加大投入,促进相关监管技术发展,有利于使弹幕用户进一步养成良好使用习惯,创造健康积极的观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