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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财经 3月26日消息,《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3月26日提交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规定(草案修改稿)》称,购买无人驾驶航空器时,购买者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并说明用途;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规定飞行,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方式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予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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