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12月3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等7份文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将一直持续到12月9日。
《交通运输新业态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运营企业应优先采用信用分替代押金以及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收费标准应在企业内部网站、APP等显著位置公示。
此外,意见稿还要求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应设置合理上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预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的10%;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单个用户账号内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