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4月17日消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4月15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法律诉讼信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原告,被告则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号为(2019)京73行初6321号。

具体来看,原告腾讯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3月20日做出的商评字[2019]第55732号关于第26257143号“微保更懂你的保险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为: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