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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财经 9月16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最新发布的两项涉合同纠纷的执行令中,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由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限制消费令于9月15日对外公布。
而陈峰作为海航集团法定代表人,同样被开出了限制消费令,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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