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11月10日消息,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消息,日前,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受贿案宣判。在担任优酷总裁期间,杨伟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判决书显示具体事实如下:
1.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杨伟东)索取、收受业务合作单位天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的钱款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2.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负责人董某提供的价值共计约300万元的钱款、服务等。
3.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接受业务合作单位浙江某影视有限公司在杭州、海南等地安排的酒店住宿、疗养等(价值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4.2017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收受业务合作单位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给付的返点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5.2018年7月,被告人杨某以借款为名,向业务合作单位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某2索取人民币200万元。
另查明,案发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冻结了被告人杨某开立在招商银行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
此外,杨某证实,其和季某是情人关系,2018年7、8月,季某从某公司离职,一直不工作,其每月付给季某2万多元,只能维持季某的基本生活,其就建议季某去学习理财,之后其分别向王某2、程诚借款200万元,转入季某提供的账户。由季某购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作为季某的生活费。
王某2在某公司工作,向其推荐过一部剧,当时王某2向其反映某团队对他的项目不积极,其表示尊重下面团队的意见,后来其和马某说某基金、某影业在某公司都有投资,不要轻易否掉某公司的项目,后来某公司购买了这部剧,其也同意的。
另季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或2015年,其和杨某成为情人关系;2016年初,其买房子时向杨某借了50万元,2017年初,其还给了杨某55万元;2018年4、5月,其想换房子,就向杨某提出借款400万元,同年6月底,杨某说钱已经准备好了,其将其母亲聂某的招商银行账户发给杨某,几天后,有人分几笔向聂某的招商银行账户转账400万元;其觉得当时不是买房的好时机,所以收到钱后没有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