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陈浩终于收到了小红书重新开具的无争议离职证明,这份证明距离他被单方解约已过去两年多。与此同时,陈浩获赔85万元,其中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期权损失赔偿。最终,期权纠纷二审在法院建议下达成调解,小红书最终赔付陈浩期权损失66.15万元。这一判决不仅成为首例针对互联网境外VIE架构期权激励作出明确责任认定的司法案例,也首次为互联网跨境期权纠纷的司法认定划定了清晰边界。
陈浩于2022年入职小红书,担任华南本地直营销售部负责人。入职时,薪酬包中明确包含期权,这是其决定入职的重要因素。2023年12月,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当时距离其首批期权成熟仅差5个月。陈浩随即开启维权,先后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权损失赔偿分别提起仲裁与诉讼。小红书方面始终主张,期权授予主体在境外,境内运营公司与境外主体无法律关联,期权协议约定争议由境外管辖,且公司未上市、期权尚未归属、不具备实际市场价值,因此陈浩主张的期权损失缺乏依据。
陈浩通过提交完整证据链,包括入职和履职过程中留存的与境外公司存在实质关联的证明,以及薪酬包核算记录等,证明期权属于劳动报酬组成部分。2025年2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小红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赔19万元。同年10月,期权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小红书赔偿陈浩期权损失73.05万元,二审最终达成调解,赔付66.15万元。法院明确,案涉期权虽由境外主体授予,但签约代表为小红书创始人,且期权纳入薪酬包核算,足以证明二者存在实质关联关系,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这一认定直接推翻了互联网企业常年使用的“境外主体与境内无关”的抗辩理由。法院认为,期权不再是企业可随意解释、单方面撤销的“福利激励”,而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法定对价。陈浩的维权经历公开后,约有40位在职或离职员工主动向他反馈、咨询,均涉及期权临期被解约、无故调岗或刻意拔高考核目标等情形。目前,小红书未就终审判决发布公开回应。(消费日报-今朝新闻)